尽管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仍存在一些挑战,修改行政许如数字贸易企业出海难度、修改行政许风险较大,数字贸易规则话语权较弱,数字平台国际化程度低等,但在应对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不少机遇。
在李俊看来,部分一是制度型开放机遇。
在协议开放方面,规章高管我国加入并落实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电子商务条款,实现我国与国际规则对接。
同时,任职已经申请加入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和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DEPA),任职致力于对标国际高标准国际规则;二是“数字丝绸之路”建设机遇。
我国加快与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合作,资格签署了大量数字贸易相关领域的合作协议并将创建“丝路电商”合作先行区。
数字贸易已不单单是通过数字技术进行实物商品贸易,核准也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,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方式。